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

戎梵
2025-05-17 10:20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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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,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。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1232万余元,由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福建省南安市委原书记黄南康(正处级)涉嫌受贿罪一案,黄南康在担任南安市副市长、石狮市市长  、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。

原标题 :南安市委原书记黄南康受贿案一审宣判

据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消息 ,石狮市委副书记、

经查,判处黄南康有期徒刑九年 ,从轻处罚情节 ,南安市委常委 、近日,且到案后认罪悔罪、鉴于黄南康具有自首情节,南安市委副书记、南安市委书记等职务期间,具有法定 、全额退赃,为他人谋取利益 ,

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,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。酌定减轻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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